35、什么是爱国主义教育?
使受教育者养成热爱祖国的观念、情感,以及保卫祖国、维护祖国尊严的坚强意志的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主要有:①国家和民族历史教育。包括国家的产生、形成、发展,各民族的构成与融合,现行社会制度的形成和历史必然性,国家和民族独立解放和反抗侵略的历史及英雄人物事迹等。②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包括国家和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科学技术成就。对人类历史作出的特殊贡献,民族精神的内涵与传承等。③国情教育。包括国家的领土、领海、领空,国家地理和资源,现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国家现代化建设成就教育等。
36、什么是爱军尚武精神教育?
培养热爱军队,尊重军人职业,努力学习军事知识和技能,甘愿为国防事业奉献精神的教育。目的是使全民关心支持军队建设,爱军习武,拥军优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踊跃参军参战,增强保卫祖国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爱军尚武精神教育的内容主要有:①军队地位作用教育。主要包括军队的性质、宗旨、职能和使命,军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等。②军事历史教育。主要包括军队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军队为国家和民族发展作出的贡献,军队建设的成就,军队英雄模范人物事迹,著名战例等。③尊重军人教育。主要包括军人的职责、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军人对社会的奉献,拥军优属和军民团结教育等。④尚武精神教育。主要包括学习军事知识和技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义和作用教育等。
37、什么是革命英雄主义教育?
培养受教育者勇于为国家民族利益献身精神的教育。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牢固树立不怕困难的坚强意志、不怕流血的牺牲精神、坚贞不屈的革命气节,积极参加和支持国防建设,踊跃参军,勇敢作战。
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的内容主要有;①思想教育。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和仇恨敌人的教育,理想、人生观教育,古今中外英雄、模范人物战胜敌人、克服困难英雄事迹的教育,培植革命英雄主义的思想基础、坚贞不屈的革命气节和为崇高事业献身的高尚情操。②心理教育。包括干预和引导受教育者的心理发展过程,建立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确立革命英雄主义的思维习惯和模式。③行为教育。包括军事训练、日常完成任务和国防体育活动的磨砺等,培育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战胜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和乐观主义精神。
38、什么是“军事日”?
在特定日期组织地方干部到部队体验军营生活的活动。地方干部国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之一。通过组织军事日,使地方干部了解部队,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提高支持和领导国防建设的能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
军事日由军地双方联合组织,一般在专门安排的日期或全民国防教育日、建军节、战争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有:①参观部队营区和军事装备、设施。②听取部队领导讲授国防理论和国防知识,介绍部队发展历史、现状等情况。③观看阅兵式、演习、军事技能表演、国防教育专题录像片,以及部队建设、军事训练成果等。④学习军事知识,进行队列、轻武器射击、军事体育等军事课目的训练。⑤共同研究决定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等方面工作的有关问题,帮助驻军解决实际问题等。
39、什么是“全民国防教育日”?
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目的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世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全民国防教育的普及,美、英、法、意、匈等国都设有与国防教育日性质和功能相类似的“国防日”。2001年8月31日,中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联合组织,统一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加。
40、国防教育办公室是怎样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的工作机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均设有国防教育办公室。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于2002年4月正式成立。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①组织和指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②拟定国家国防教育政策、法规、规划,组织编写国防教育大纲和教材。③组织协调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关于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开展国防教育活动。④检查督促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国防教育工作经验。⑤管理全国国防教育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防教育社会组织。⑥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政策理论研究。20世纪90年代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相继成立设于国防教育委员会或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之下的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国防教育委员会或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41、什么是国防教育基地?
依法建立成命名的进行国防教育的特定场所。一般由各级政府建设或命名。主要包括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建设或命名国防教育基地,有利于促进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为全民国防教育拓展广阔的活动空间。
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命名和管理,有国家后地方政府根据地整体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建立或命名国防教育基地的基本条件是:①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国防教育基地对外展示或组织活动的内容紧扣国防教育的主题,具有鲜明的国防教育特点。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国防教育基地成立正规的管理机构,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③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具有适应开展活动所需的、比较完善的各种配套设施。④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国防驾驭基地应当有固定的能保证其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国防教育基地应当有固定的能保证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⑤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国防教育即得能够按照国防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长期开放,经常开展各种国防教育活动,并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和教育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公布后,各地政府建立或命名了许多国防教育基地,为国防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活动场所,丰富了国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随着国防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国防教育基地的数量和质量必将大大提高,在国防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门调整和规范国防教育的法律。2001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52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8条。主要内容是:
国防教育的地位、方针和原则。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学校国防教育。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并可以采取课堂教学和军事训练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国防教育。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国家根据需要选送地方和部门的负责入到有关军事院校接受培训。
社会国防教育。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的活动特点开展国防教育。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应当结合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等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同防教育纳入社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居民、村民进行国防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栏日,普及国防知识。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国防教育的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在国庆节、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仕会开放。
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补会组织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公民拒不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义务,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法的公布施行,标志着中国国防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午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激发爱国热情,提高综合素质,以及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丰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3、《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全民国防教育的法规性文件。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年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2006年11月颁发。是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规范国防教育教材的基本依据。
《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分总则,国防教育的内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防教育,学生的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其他人员的国防教育,保障措施,附则,共8章47条。主要内容是:①规定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方针、原则和对象。②规定国防教育的内容。国防教育要突出爱国主义,着眼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保障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基本内容有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法律法规、国防形势与任务和军事技能等。③规定不同类别人员的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的对象划分为5类,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工人、农民、其他社会人员等,并对不同类别人员国防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措施等,分别作了规定。④规定国防教育的保障措施。国防教育教员的分类。选拔、培训、聘用,国防教育教材的分类,编写,审查、出版,国防教育检查考评的机构和要求等。《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对规范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