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首席信息官制度透析



    

    美军为了加速军队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尽快建成互联、互通、互操作(以下简称三互”)的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基于全球信息栅格(GIG)C4KISR系统,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世界各国中率先建立起系统、完善的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制度。研究美军首席信息官制度,对于加强我军信息化建设、完善高层领导协调体制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在美国,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先出现在地方企业,尔后是政府机构;美军向地方学习,逐渐引进与完善首席信息官制度。因此可以说,美军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是军队借鉴企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成功经验、以国家信息化带动军队信息化、军事信息系统与国家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紧密接轨的产物。

  企业和政府先行

  随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80年代初期,美国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尝试设立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与决策,全面负责本企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管理。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这些企业的信息资源利用率大为提高、竞争力提升,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远远超过其他企业。于是,各企业和高等院校竞相仿效,使这种制度在美国得以快速普及。接着,英、法、德、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也相继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到1988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近40%设立了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在企业界受到青睐的原因,一是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技术,搞好信息开发与管理迫在眉睫;二是很多大公司投资信息技术项目(特别是建立信息系统)的成功率只有20%30%,急需加强信息管理以减少投资风险;三是信息技术投资的存量和增量大幅度增加,企业对投资回报的期望值也同比增高,不加强信息管理就无法得到预期回报。总之,加速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发展战略,强化信息资源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而首席信息官制度能够有效做到这一点。
  首席信息官制度在企业获得成功后,很快被引入美国联邦政府各机构。美国国会于1995年通过《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授权政府各部门设立负责信息技术管理的首席信息官;又于1996年颁发该法的修正案科林格科恩法,进一步明确所有联邦机构都必须设立首席信息官职位,并成立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会。美国联邦政府各部和各州政府,都根据该项法律的要求设立了首席信息官。
  
    美国国防部

  美国国防部作为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内阁部,当然必须贯彻科林格-科恩法,再加上美军正在大力推进新军事革命,急切拆除各军种烟囱式相互独立的信息系统、建立集成的军事信息系统,确实也有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的需求。因此,时任国防部长的科恩便于国会通过科林格-科恩法1996年的7月发布国防部指令,任命负责C3I的助理国防部长担任国防部首席信息官,并责成其组建国防部的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和首席信息官委员会。

  199810月,国会通过“1999财年国防授权法,扩大了国防部和各军种部首席信息官的职责。这些职责主要是,审议信息技术装备和国家安全保密系统的预算需求,并向国防部长提出建议;确保上述装备和系统在整个国防部范围内实现三互20003月,国防部以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取代了首席信息官委员会,成员增至18人,执行秘书改由国防部副首席信息官担任,增设国家安全局局长为安全保密顾问、国防部法律总顾问为法律顾问。

  军种部和战区

  在美国防部领导下的3个军种部中,陆军部于19963月首先任命了主管C4的信息系统主任为首席信息官,下辖一个一体化理事会。2002年,该理事会改组为陆军部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由陆军部首席信息官任主席。2005年初,陆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进行改组,下属部门增至10个,并扩大了职能。

  美海军部于19968月,任命负责研究、发展与采办的助理海军部长为首席信息官,迄今已历经4任,都是文职官员。1997年,成立海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200312月,海军部首席信息官对海军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发展高层领导团队进行了改组。

  美空军于1997年开始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任命了空军部首席信息官并组建其办公室。20055月,空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空军参谋部作战集成办公室和通信活动办公室合并,组成新的空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网络与作战集成办公室。

  1997年~2003年,美军太平洋、欧洲、中央、南方和北方五个战区司令部,以及战略、军事运输、特种作战和联合部队四个专业司令部都设立了首席信息官职位;陆、海、空三个军种部下属的一级司令部也大多任命了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与工作职责
  
  组织体系

  美军认为,建立完善的首席信息官组织体系,是有效地进行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建设三互的综合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保障。经过近10年的努力,美军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首席信息官组织体系,包括首席信息官组织系统、办公室组织系统和咨询委员会组织系统。
  
  美军首席信息官组织系统(见图1)由各级各类首席信息官组成,包括国防部、国防部各直属局、各军种部、各军种部一级司令部、参联会联合参谋部、各战区司令部和专业司令部的首席信息官。
  
  美军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组织系统(见图2)分为两级:第一级设在国防部办公厅,称为国防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第二级设在各军种部,分别称为陆军部、海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以及空军部网络与作战集成办公室。

  美军首席信息官咨询信息官委员会组织系统(见图3)也分为两级,第一级为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第二级为各军种部,陆军部为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海军部为首席信息官代表委员会,空军部则为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首席信息官管理委员会和空军组织机构一体化理事会。
  
  运行机制

  国防部首席信息官由负责网络与信息集成的助理国防部长兼任,对上直接向国防部长提供咨询建议、接受联邦首席信息官的指导、参加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会的工作;对下主要依托其办公室和执行委员会履行职能,对国防信息系统局、国防情报局、国家图像与测绘局、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国防部各直属局、各军种部和参联会联合参谋部的首席信息官进行工作指导与监督。

  各军种部首席信息官对上向本军种部长报告工作、接受国防部首席信息官的工作指导、参加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并与其他军
种首席信息官进行工作协调;对下主要依托其办公室和咨询机构履行职责,对下属首席信息官进行工作指导与监督。

  参联会联合参谋部首席信息官对上向联合参谋部主任报告工作、接受国防部首席信息官的指导、参加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对下指导与监督各战区司令部首席信息官的工作,并与后者一起参与信息化武器装备项目的立项,并就其落实情况和运行效能进行信息反馈。

  主要职责

  美军首席信息官多为兼职,有建议、指导、监督权,但不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从纵向看分为3个层级,从横向看包括6个方面。

  3个层级是:总任务层:推进军队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国防信息基础设施和三互的全军性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具体任务层:进行信息、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装备采办的管理;工作项目层:参与各种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开发计划的制定,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6个方面是:协助本级主官实施信息化建设并提出咨询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和法规;设计、运作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程与方法;参与军事信息系统的采办管理和投资审查;制定信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提出信息技术装备开发项目的执行、修改或终止建议。

  美军各级首席信息官的长远工作目标是通过系统集成,使以综合军事信息系统为龙头的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与各作战单元、各级作战部队实现网络化、一体化,最终建成网络中心型军队,近、中期目标是在网络中心式联合作战理论的指导下,发展基于全球信息栅格的C4ISR系统和C4KISR系统。

  首席信息官队伍是美军建设全球信息栅格和综合军事信息系统的主要领导力量,目标一致但分工不同。国防部首席信息官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全军统一标准、体制和政策;国防部各局首席信息官负责落实与执行;各军种部首席信息官负责本军种部分的设计与开发:各战区司令部首席信息官则负责反馈建设与使用信息,并提出作战理论指导建议。
  
  以建设全球信息栅格为例看首席信息官如何工作
  
  美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是全球信息栅格的主要设计师和构建者,已经和正在做以下工作:一是为开发全球信息栅格制定总政策,向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提出需求建议,对全球信息栅格计划高级指导委员会和网络建设执行办公室的工作给予监督、协调与指导。二是审查、批准与颁发多个版本的全球信息栅格体系结构,帮助制定其标准与体制,并下发指令要求各部局和参联会予以支持。三是建立全球信息栅格兼容性的强制性机制,制定互操作性和信息保障的指标、标准与规范,确保标准术语和数学模型的运用。四是制定信息管理、网络运作和信息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现成商用信息技术产品的采办计划并要求执行。

  20046月,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推出《信息资源管理战略规划》,决定实施多个项目计划,如:全球信息栅格带宽扩大计划,将使远程通信能力比现在增大100倍;国防设施带宽现代化计划,将大大增加军事基地间的通信容量与信息传输速度;联合战术无线电系统开发计划,将研制出与全球信息栅格配套的手提、肩扛、车载、机载、舰载和固定式无线电系统,先进宽带系统与转型式通信卫星计划,将把因特网协议、激光通信功能纳入国防部通信卫星族,使战术作战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使用宽带网络,大大提升宽带系统通信能力;因特网协议6(IPv6)替代4版计划,将大幅度提高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和三互能力。

  在全球信息栅格项目中,国防部直属局(如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国防信息系统局、国防安全局、国防情报局、国家图像与测绘局等)的首席信息官主要做以下工作:设计了1020版体系结构草案,对其进行审查、提出评价意见;提供对体系结构产品和支持功能的要求;监督计算资源的采办,选择、监控计算服务供应商,设计硬件与软件系统,采购商用现成软件;建立各分系统功能评估模型,并对其分析、评估与鉴定。

  美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既是全球信息栅格的用户,也是全球信息栅格的建设者。三部首席信息官在全球信息栅格项目中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其体系结构的总体框架,构建本军种的部分:提供本军种支持体系结构开发的功能性内容,亲自参加或派代表参加高级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对各个版本体系结构的初始和最终草案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
  
  如何培训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精英和中坚力量,责任重大。美军对他们的任职条件要求很严,要其具备很高的信息素养,很强的管理领导能力、协调交往能力及指挥控制能力。美军通过以下3种渠道培养高质量的首席信息官:

  一是到国家专门培训机构学习。美国的国家专门培训机构是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会发起成立的首席信息官大学联合体联邦企业体系结构认证学院,负责培训包括国防部和各军种部在内的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大学联合体是由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乔治·梅森大学、马里兰大学、拉萨尔大学、芝加哥洛亚拉大学和锡拉丘斯大学组成的虚拟联盟,培训项目由美国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确定,涉及首席信息官应具备的核心能力。授课和实践由各大学的相关学院承担,如在卡内基梅隆大学,由其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国家政策和管理学院、信息系统工程中心、计算分析中心和电子商务学院完成。培训班的学习期限通常为一年半到两年,都是在职学习、利用周末上课。学员毕业后,可获得学士学位和由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会主席签署的首席信息官认证证书;如想获得硕土学位,可以继续学习。

  联邦企业体系结构认证学院是由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几个相关学院组成的虚拟高教机构,主要讲授联邦体系结构框架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最后发给联邦首席信息官委员会认可的正式结业证书。该学院开办3门课程:联邦企业体系结构框架认证项目讲授如何构建联邦企业体系结构并将其纳入扎克曼框架,以及克林格-科恩法应用、行政管理、效能矩阵和安全集成方面的知识;国防部体系结构框架认证项目讲授一体化体系结构设计、计算机辅助模型生成、全球信息栅格、网络中心战及其他相关知识,企业安全规划认证项目讲授扎克曼框架设计及其在联邦企业体系结构中的应用,以及企业体系结构参考模型、计算机辅助模型、知识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知识。

  二是到国防部专门培训机构学习。美国国防部的首席信息官培训机构是国防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该学院承担首席信息官认证项目,招收的学员大部分为军队人员,小部分是地方官员。学员结业考试合格后发给国防部首席信息官和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院长签署的正式证书。

  首席信息官认证项目围绕11个课目领域进行教学,它们与首席信息官应具备的能力有直接关系,包括政策、投资与规划、基于效果的管理、安全与信息保障、领导艺术、战略规划制定、技术评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体系结构与基础设施、程序改进、技术与装备采办。每个课目领域包含数门可供学员选择的课程,分为基础课程和深化课程。学员在教师的帮助下根据工作需要选择课程,必须学完8门课程并通过考核才能得到首席信息官合格证书。这8门课程中要涵盖6个不同的课目领域,首席信息官与不断变化的世界组织效能评估信息保障与关键基础设施防护是必修课,其余由学员在基础课程或深化课程中自选。

  主要的教学方法是组织有外请专家参与的研讨会。在研讨会上,学员们以个人或团队的身份参与讨论,与教师进行互动交流,外请专家既可以答疑解惑,也可起到监督人的作用。课程结束后,教师通过学员提交的个人或团队报告来进行评估打分。

  三是到地方大学商学院举办的MBA培训班学习。美国防部和各军种部还经常选派将要担任首席信息官的中高级军官和高级文职人员,到各个大学的商学院去接受MBA教育,学习其中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科学等与首席信息官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

  为了更多地招收美军学员,德州大学的奥斯汀分校、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沃顿学院、卡耐基梅隆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商学院等开办的MBA培训班,还专门增设了多门与军事首席信息官有关的课程,如信息技术知识与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与管理、信息技术投资与采办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人员管理,以及信息技术体系结构顶层设计、信息战略、信息文化等。这些MBA培训班采取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研讨、进行案例分析和从事项目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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