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的任务由夺取政权转变为保卫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祖国统一,防止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侵略。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我军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和维护世界和平立了新功。
㈠在统一祖国大陆,保卫祖国领土安全方面,我军采取的重要作战行动有:
⑴解放西藏。1950年10月,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第二野战军以第18军及云南军区一部,在西北军区骑兵支队的配合下,开始向西藏进军。6日至24日,进行了昌都战役,一举攻占了藏东政治、经济中心昌都,歼灭藏军约十个代本(团)5700余人,打开了进军西藏的咽喉要道,迫使西藏地方当局接受了我党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定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我军根据协议规定,分路自西康、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出发,进军西藏。第18军于8月25日由昌都地区出发,至10月26日进驻拉萨。至此,我军解放了除台湾及东南沿海少数岛屿外的全部国土,完成了统一祖国大陆的伟大事业。
⑵剿匪反特。1950年至1953年,我军在人民群众的协助下,在新解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共歼灭匪特武装240余万人,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1953年至1955年,我军先后粉碎了国民党军队对东山岛的进攻,同时解放了一江山、大陈、渔山、披山等岛屿。从1958年8月起,我福建前线部队对金门国民党军队进行了大规模炮击。1962年10月至12月,我军歼灭了蒋介石集团派遣的九股武装特务。我军的这些行动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反攻大陆“的黄粱美梦。
⑶西藏平叛。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发动了武装叛乱。在当地爱国僧侣人民的协助下,我驻藏部队迅速摧毁了叛乱集团在拉萨和山南地区的泽当两个指挥中心。至11月,叛乱集团的主要力量被歼灭,武装叛乱基本平息。随后,我军转入对流窜在各地的小股叛乱武装的搜剿。1962年3月,平息叛乱作战胜利结束。
㈡在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外来侵略扩张的正义斗争方面,我军采取的主要作战行动有:
⑴抗美援朝。
⑵援越抗美。越南抗美救国战争(1961.5.14~1975.4.30)期间,我军根据中越两国政府的协议,陆续派出了地空导弹、高炮、工程、铁道、扫雷、后勤等部队几十万人,并无偿为越南人民提供了大量军事装备和作战物资,从道义上、物资上、人力上给予越南人民以巨大支援,为越南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⑶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1962年10月20日,印度军队悍然在中印边界东、西两段同时向我国发动大规模的武装入侵,我边防部队被迫自卫还击。经过10月20日至28日、11月16日至21日两个阶段的作战,我军清除了入侵之敌建立的53个据点,歼敌两个旅全部和三个旅大部,毙伤俘敌旅以下官兵8700余人,彻底粉碎了印军的进攻,保卫了我国的安全。
⑷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自1969年3月2日开始,苏联军队连续入侵我国黑龙江省的珍宝岛,我边防部队奋起还击。至3月17日,共歼灭入侵者上校边防总队长列昂诺夫以下官兵250余人,毁伤苏坦克、装甲车等19辆,彻底粉碎了苏军的入侵。
⑸西沙群岛自卫还击战。1974年1月15日,南越西贡当局派军舰侵入我西沙群岛之永乐群岛海域,武装侵占了我甘泉、珊瑚、金银等岛屿。我西沙军民实施自卫反击作战,至20日,击沉击伤敌舰4艘,歼敌100多人,俘敌49人,收复了这些岛屿,粉碎了南越当局妄图霸占我西沙群岛的狂妄野心。
⑹对越自卫还击作战。越南抗美战争刚刚结束,黎笋集团就在苏联支持下背信弃义,疯狂反华排华,侵占柬埔寨、控制老挝,同时在中越边境地区不断向我武装挑衅。我广西、云南地区的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1979年2月17日开始进行自卫还击,至3月16日,我军攻克越南3个省会和18个县、市(镇);共歼敌57000余人,缴获大批武器装备和其他作战物资。3月5日,我国政府主动宣布撤军,3月16日,我军全部撤回到我国境内。1981年3月,越南侵略者又不断派出武装部队入侵我法卡山、扣林山地区,同年5月,我边防部队一举将进犯该地区之敌全部歼灭。1984年4月以来,针对越军在我老山等边境地区的袭扰、破坏和入侵活动,我边防部队又被迫多次进行自卫还击。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严厉地打击了越南地区霸权主义者,保卫了我国边境地区的安全,在政治上、军事上都取得了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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