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
——访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


来源:解放军报  时间:2013-12-02

  开罗会议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巨大支持和鼓舞,对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接受中国驻埃媒体联合采访时如是说。

  宋爱国说,《开罗宣言》及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构成了二战期间盟国对日作战最重要的两份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是二战后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也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确认击败日本侵略者的胜利成果、构建战后亚太地区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开罗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该宣言确认了日本发动对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侵略性质,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群岛等”悉数归还中国。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宋爱国说,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坚守其主张的国际正义和国际法原则,才能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正当权益,尊重二战后建立起的亚太地区国际秩序。

  宋爱国指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确认了近代日本侵略、掠夺中国领土的法律事实,是战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的国际法依据,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根据这两份文件,日本于1895年甲午战争末期非法窃取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国际法角度应属中国。

  “《开罗宣言》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二战后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和彻底清算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必须坚决维护。”宋爱国说。

  宋爱国说,近年来日本右翼和军国主义势力沉渣泛起,否认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性质,否认日本军国主义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试图摆脱《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约束,发展军事力量。更有甚者,日本政府近期还借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混淆视听,误导国际社会。

  对此,他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覆盖这一区域理所当然。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东海上空飞行秩序,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宋爱国说,日本政府近期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宋爱国说:“我们敦促日方采取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近邻和国际社会。中国也愿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们携手,维护二战后的和平秩序和世界和平与繁荣。”

  (新华社开罗12月1日电?记者?郑一晗、孙鑫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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