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1958年8月23日制定颁布的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提高全民族国防素质和国防观念的基本军事法律。美国国会将该法的制定视为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该法是美国联邦政府协助各州政府教育机构加强国防教育的法律措施,目的在于培养美国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他们掌握必备的军事技术,从而有助于加强国防建设,保证国家安全。该法共10章,包括了具体的国防教育计划,如国防教育基金计划、国防学生贷款计划、地区专业教育计划等,并规定了每年完成各项计划的指标。例如,"地区专业教育计划"要求未达到大专水平的青年,掌握所需要的军事技能,成为国防事业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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