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边国家军衔制



 

与我国接壤、毗邻或隔海相望的国家有20多个,从北边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蒙古、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老挝、泰国、缅甸、印度、孟加拉国、不丹、锡金、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现将我国周边一些国家军衔制综合介绍如下:

蒙古国名:蒙古国。面积156.65万平方千米,人口243.8万人。首都乌兰巴托。蒙古西南、南部、东南与中国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98万人,其中陆军1.4万人,国土防空军1800人(内陆国家无海军),总部单位2000人。预备役部队13.7万人。

准军事部队4万余人,其中,边防部队1万人,内卫部队1600人,建筑工程部队1500人,民防部队500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6等17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俄罗斯国名:俄罗斯联邦。面积1707万平方千米,人口1.47亿人。首都莫斯科。俄罗斯远东地区南部与我国东北地区接壤,另外,我国新疆地区北部有一小段与俄罗斯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编制人数120万人,实有100万人。其中,战略火箭军约10万人,陆军34.8万人,防空军近20万人,空军18.46万人,海军17.15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6等20级:

俄联邦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准尉:高级准尉、准尉;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朝鲜国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面积12.27万平方千米,人口2150万人。首都平壤。朝鲜北部与我国辽宁省、吉林省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08万人,其中陆军95万人,海军4.6万人,空军8.6万人。准军事部队--工农赤卫队189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5等21级:
   高级军官:大元帅、元帅、次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士官:特务上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下等兵。

韩国国名:大韩民国。面积9.926万平方千米,人口4700万人。首都汉城。韩国位于朝鲜半岛南半部,隔黄海与中国相望。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67.2万人,其中陆军56万人,海军6万人,空军5.2万人。准军事部队:民防部队350万人,海岸警卫队约4500人。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军衔分5等20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军事长、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四等兵、新兵。

日本国名:日本国。面积37.78万平方千米,人口1.265亿人。首都东京。日本与我国隔东海相望。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24.26万人,其中陆上自卫队15.18万人,海上自卫队4.38万人,航空自卫队4.56万人。文职人员2.46万人。预备役部队:一般预备役4.79万人,快速反应预备役4889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为6等18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菲律宾国名:菲律宾共和国。面积29.97万平方千米,人口7566万人。首都马尼拉。菲律宾隔南海与我国相望,距台湾400千米。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1万人。其中陆军7.3万人,海军约2万人,空军1.65万人。预备役部队13.1万人。准军事部队:菲律宾国民警察4万余人;海岸警卫队3500人;国民防卫军6万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5等17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士: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马来西亚国名:马来西亚。面积32.97万平方千米,人口2209.4万人。首都吉隆坡。马来西亚隔南海与中国相望。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0.5万人,其中陆军8万人,海军1.25万人,空军1.25万人。准军事部队包括警察、海上警察、地区治安警察、边境侦察部队、人民志愿团约26万余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官军衔分为5等16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越南国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面积32.96平方千米,人口8043万人。首都河内。越南北部与我国广西、云南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48万人。其中,陆军41万人,海军4.2万人,防空-空军3万人。民兵自卫队163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5等18级: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老挝国名: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面积23.68万平方千米,人口536万人。首都万象。老挝西北部与我国云南南部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近3万人。陆军2.5万人,空军3500人,内河水兵部队约600人。地方部队近2万人;预备役部队约1万人;民兵自卫队8万余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5等15级:
   将军: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泰国国名:泰王国。面积51.31万平方千米,人口6373万人。首都曼谷。泰国北部隔老挝、缅甸与我国云南省邻近,最近处110余千米。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30.6万人,其中陆军19万人,海军7.3万人。预备役部队20万人。准军事部队约13.95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为6等16级:
   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缅甸国名:缅甸:缅甸联邦。面积67.66万平方千米,人口5089万人。首都仰光。缅甸东北部与我国云南省接壤,北部与我国西藏东南部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34.5万人,其中陆军32.5万人,海军1万余人,空军9000人。准军事部队8.53万人,其中人民警察5万人,民兵3.5万人,渔业部门250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5等16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印度国名:印度共和国。面积297.47万平方千米,人口10亿人。首都新德里。印度东北部和北部与我国西藏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17万人。其中陆军98万人,海军5.3万人,空军14万人。准军事部队约109万人。第一线预备役部队约100万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7等22级:
   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四等兵、新兵。

孟加拉国国名:孟加拉人民共和国。面积14.4万平方千米,人口1.302亿人。首都达卡。孟加拉国北部隔印度、不丹、锡金等国与中国西藏南部毗邻,距中国最近处约100千米。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13.7万人,其中陆军12万人,海军1.05万人,空军6500人。准军事部队5.52万人,其中边防部队(孟加拉步枪队)3万人,武装警察5000人,保安部队2万人,海岸警卫队200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6等17级:
   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尼泊尔国名:尼泊尔王国。面积:14.72平方千米,人口1823万人。首都加德满都。尼泊尔北部与我国西藏南部接壤。
   武装力量:陆军46000人。内陆国家,无海空军。另有警察部队40000人。
   军衔分7等22级:
   大元帅、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新兵。

巴基斯坦国名: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面积79.6万平方千米,人口1.44亿人。首都伊斯兰堡。巴基斯坦东北部克什米尔地区(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区)与我国新疆西南部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总兵力58.7万人,其中陆军52万人,海军0.5万人,空军0.8万人。准军事部队:国民警卫队18.5万人;边防部队3.5万人;巴基斯坦别动队(属内务部)2.5万人;海上保安厅约2000人。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衔分7等22级:
   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四等兵、新兵。

阿富汗国名:阿富汗共和国。面积65.2万平方千米,人口1551万人。首都喀布尔。阿富汗东北角与我国新疆西南部接壤。
   高级军官: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初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初级中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一等兵、二等兵、列兵。

乌兹别克斯坦国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面积:44.74万平方千米,人口2350万人。首都塔什干。乌兹别克斯坦东部隔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与我国新疆西部邻近,最近处约150千米。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7.4万人,其中陆军5万人,空军4000人(内陆国家无海军)。准军事部队近2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分为6等18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高级准尉、准尉;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哈萨克斯坦国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面积272.49万平方千米,人口1496万人。首都啊拉木图。哈萨克斯坦东部与我国新疆北部接壤。
   武装力量:现役部队6.58万人,其中陆军4.68万人,空军1.9万人(内陆国家无海军)。准军事部队3.45万人,其中边防军1.2万人,内务部队2万人,近卫军0.25万人。实行义务兵役制。
   军衔制度:分5等18级。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中国周边国家军衔制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以原苏联军衔制为模型的"东方型"军衔。以苏联为首的原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均实行这种军衔制度,如蒙古、朝鲜、越南等;苏联解体后,其原各加盟共和国基本上沿袭苏联的军衔制,如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东方型"军衔制的特点是:设大将、大尉,有些国家设元帅,个别国家设大校;不设准将;兵的等级别较少,一般为上等兵、列兵两极。

另一种是以欧洲传统军衔制为模式的"西方型"军衔。实行这种军衔制的国家有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马来西亚、缅甸、尼泊尔、阿富汗、韩国、菲律宾等。南亚次大陆上印度,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和其他"英联邦"国家一样,其军衔制度以英国军衔为蓝本。1947年6月印、巴分治,巴基斯坦从印度独立出来。1971年3月东巴基斯坦宣布为自主独立的孟加拉共和国。由于历史的渊源,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军衔制均是从印度脱胎而来,属英式的"西方型"军衔。历史上曾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的马来西亚、缅甸、尼泊尔、阿富汗等国,也都实行"西方型"。韩国和菲律宾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美军影响,实行美式"西方型"军衔。"西方型"军衔的特点是:设准将,不设大将、大尉,有些国家设元帅,兵的衔级较多。英式军衔和美式军衔的主要区别在于准将这一级位置,从各国军衔标志(肩章)来看,印、巴、孟等国的军衔图案和标识方法和英军相近,"准将"这一级显然是列入校官等级中的,翻译成"大校"似乎更合理;而韩、菲等国将官的标志则与美国相同,准将为一颗"将军星",是列入将官等级的。

还有一种以日本为代表的军衔类型,既不同于"东方型",也不同于"西方型"。日本于19世纪60~70年代"明治维新"时实行军衔制,为亚洲较早实行军衔制的国家。日本作为"列强"之一,其军制成为东亚国家竞相仿效的重要内容。中国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军衔制在很大程度上受日本的影响。至今台湾军队的军衔制还保留着这种特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日本军队被解散。1945年,日本重建军队,沿袭了旧日军衔等级,只是名称有所变化。这类军衔的特点是:军官衔级较少,设3等级,不设大将、准将、大尉。

实行这类军衔制的亚洲国家目前还有泰国。韩国、菲律宾也曾实行这种军衔制。但菲、泰两国不完全是受日本的影响。16世纪以后,菲律宾和泰国曾先后沦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位于欧洲西南角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其军衔等级与英、法等其他欧洲国家不同,军官军衔为3等9级制,不设准将。西、葡两国的殖民地国家也多实行这种军衔制,如亚洲的菲律宾和泰国,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墨西哥等。

20世纪初朝鲜半岛曾沦为日本殖民地,其军制基本上仿效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菲律宾均驻有美国军队,受美国军制影响,两国亦改行"西方型"军衔制,增加了准将。(据《军事史林》2003年第一期 文/徐平 图/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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