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徽 佩带在军帽上象征军队的标志。中世纪末,欧洲各国就已经出现了在军人帽子上佩带各种特殊识别标志的习惯,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某些轻骑兵的帽子上,插有不大的帽缨或一束雄鸡羽毛。18世纪上半叶,欧洲许多国家的军队开始佩带帽徽作为标志。起初是用布制作的,后来改为陶瓷或金属制品,样式多为圆形或椭圆形,颜色一般与国徽(国旗)颜色相同。
中国清朝末年的新军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军队,都 佩带帽徽作为一种识别标志。1912年10月,中华民国政府规定的帽徽样式,陆军常服为铜质五角星,由红、黄、蓝、白、黑色五瓣组成;陆军军官礼服帽徽以常服帽徽为主体,边沿加饰圆型金色菊花,缀时红瓣向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佩带布料全红五角星帽徽。1949年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相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见军徽)。195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了新的帽徽样式,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蓝、藏蓝、天蓝色垫底,周围为麦穗和齿轮。海军、空军帽徽分别衬以铁锚和飞鹰两翼。1965年6月,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五角星。1985年5月,陆军、海军、空军帽徽又分别恢复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1988年10月,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进行了改革,将1985年实行的小帽徽作为作训帽和女军人无檐软帽帽徽;大帽徽加衬金黄色松枝叶和天安门图案,适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上佩带。新的三军大檐帽帽徽主体为“八一”红五星,八片金黄色松枝叶环抱麦穗、齿轮和天安门。新帽徽庄重严肃,美观大方。红五星、麦穗、齿轮和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与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肩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长青松树具有傲风雪、抗严寒的性格,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和当代军人的不屈风范。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也佩带帽徽,其图案由国 徽、盾牌、长城和松枝组成。 (杨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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