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 巴
国防体制 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兼国务委员会主席为武装力量统帅,并通过革命武装力量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革命武装力量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和指挥机构,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包括民防部队、地方民兵、国家保安队和边防警备队。军官军衔分4等12级。总司令(相当于元帅),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役期为2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132 |
5.0 |
3.79 |
1993 |
113.7 |
4.26 |
3.75 |
1994 |
115 |
3.5 |
3.04 |
1995 |
120 |
3.35 |
2.79 |
1996 |
- |
3.25* |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10万人(现役)。陆军约8.5万人;海军约5000人;空军约1.5万人;预备役13.5万人;准军事部队110余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600辆;火炮2540门以上。导弹:反坦克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发射装置约250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约40艘。水面舰艇36艘;潜艇:常规潜艇2艘。 海岸警卫队武器装备:火炮若干枚,岸对舰导弹发射装置2部。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320余架。作战飞机175架;支援保障飞机148架。导弹:空对地导弹若干枚;空对空导弹若干枚。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边防警备队装备苏制近海快速巡逻艇20余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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