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拿  马      

国防体制
  1990年解散原国防军,建立公安部队。总统为公安部队统帅。总统通过内政和司法部长领导指挥全国公安力量。公安部队由内政部长和司法部长直接领导。公安部队下辖国民警察队、国民海上警察队和国民航空警察队。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60 7500 1.25
1993 65.6 7900 1.20
1994 69 9500 1.38
1995 71 9500 1.34
1996 - 9800*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1.2万人(现役)。国民警察队1.1万人;国民海上警察队约400人;国民航空警察队400人。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7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2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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