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 加 拉 瓜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内政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和指挥机构。总参谋部为国防部长的最高计划和协调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和防空4个军种。军官军衔分3等11级。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实行志愿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18~36个月。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15 |
21450 |
14.30 |
1993 |
18.9 |
3800 |
2.01 |
1994 |
19 |
3500 |
1.84 |
1995 |
19 |
3400 |
1.79 |
1996 |
- |
3200* |
- |
总兵力约1.7万人(现役)。陆军1.5万人;海军约800人;空军12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330辆;火炮1460余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12部;防空导弹发射装置200余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5艘以上。海岸巡逻炮艇15艘;其他小艇若干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30余架。作战飞机:武装直升机15架;支援保障飞机18架。导弹:机载反坦克导弹若干枚;高射炮36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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