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 利 维 亚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武装力量总司令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有外交、内政、国防部长等内阁成员以及武装力量总司令和陆、海、空3军司令,由总统任主席。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为武装力量总司令部。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分4等14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分特级准尉、高级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初级准尉。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1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62 |
1.17 |
1.89 |
1993 |
85.5 |
1.26 |
1.47 |
1994 |
53 |
1.43 |
2.70 |
1995 |
56 |
1.46 |
2.61 |
1996 |
- |
1.49* |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3.35万人(现役)。陆军2.5万人;海军4500人;空军4000人;准军事部队3万余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170辆;火炮约190门;陆航飞机:运输机4架。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40余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170架。作战飞机58架;支援保障飞机11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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