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拉 圭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总统任主席。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因军种不同而不同。陆军军官军衔分3等10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海军不设上将军衔;空军不设上将和中将军衔。实行义务兵役制。陆、空军士兵服役期为1年,海军为2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50 |
11600 |
2.32 |
1993 |
57.2 |
7400 |
1.92 |
1994 |
74 |
8300 |
1.12 |
1995 |
77 |
10700 |
1.39 |
1996 |
- |
10800* |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02万人(现役)。陆军1.49万人;海军3600人;空军1700人;预备役约16.5万人;准军事部队1.48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58辆;火炮151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0余艘。水面舰艇13艘;海航飞机10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90架。作战飞机21架;支援保障飞机67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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