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  西  哥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海军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和海军部分别为政府的一个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也是最高指挥机构。国防部领导并指挥陆、空军和准军事部队。海军部领导和指挥海军。国防部长和海军部长经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分3等10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一级上尉、上尉、中尉、少尉。名义上实行务兵役制,实际上实行义务兵役与志愿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1年,志愿兵服役期3~9年。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将官为65岁,校官为58岁,尉官为52岁。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3236 15 0.46
1993 2350 16.2 0.69
1994 3000 23 0.77
1995 2870 27 0.94
1996 - 30*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17.5万人(现役)。陆军约13万人;海军3.7万人;空军8000人;预备役30万人;准军事部队(民防民兵)1.4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装甲车辆约550辆;火炮约1640余门。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若干部;反坦克导弹若干枚。
海军武器装备:水面舰艇135艘。水面作战舰艇46艘;两栖战舰。坦克登陆舰2艘:美制"511"级;其他舰船87艘;海航飞机94架。
海军陆战队装备:两栖突击车25辆;火炮114以上。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400架。作战飞机122架;支援保障飞机276架。
海岸警备队武器装备:近海巡逻艇4艘:"马科"295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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