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 地 马 拉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国防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军事咨询机构为最高国防委员会。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由军衔最高、资历最深的军官担任部长。国防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包括国家警察、经济警察和地方民兵。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30个月。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05 1.09 1.04
1993 112.8 1.13 1.00
1994 99 1.34 1.35
1995 104  1.40 1.35
1996 - 1.46*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4.42万人(现役)。陆军4.2万人;海军约1500人;空军700人;预备役约4万人;准军事部队31万余人:国家警察9800人,经济警察2500人,人民民兵30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77辆;火炮269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5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60架。作战飞机21架;支援保障飞机3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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