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 鲁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武装力量联合司令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部长特别会议,由总统主持。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联合司令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由三军司令轮流担任主席。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2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450 |
7.83 |
1.74 |
1993 |
370 |
6.96 |
1.88 |
1994 |
474 |
7.69 |
1.62 |
1995 |
512 |
8.17 |
1.60 |
1996 |
- |
7.62* |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12.5万人。陆军8.5万人;海军2.5万人;空军1.5万人;预备役18.8万人;准军事部队约6.9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851辆以上;火炮830余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400部;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20部以上;陆航飞机72架。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40余艘。水面舰艇36艘;潜艇:常规潜艇9艘;海航飞机53架;导弹:空对舰导弹若干枚。 海军陆战队装备:装甲车辆35辆以上;火炮18门以上。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390余架。作战飞机112架;支援保障飞机282架。导弹:空对地导弹若干枚;空对空导弹若干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