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拉 圭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联合参谋部和各军种司令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联合参谋部是国防部领导下的各军种协调机构,对部队无指挥权。各军种司令为本军种最高长官,负责本军种的作战指挥,军种参谋部为其参谋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分3等10级。将官分为中将、少将,校官分为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准尉。实行志愿兵役制为主、义务兵役制为辅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为1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114 |
2.16 |
1.89 |
1993 |
115.7 |
2.56 |
2.21 |
1994 |
125 |
3.33 |
2.66 |
1995 |
122 |
3.20 |
2.62 |
1996 |
- |
3.27* |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56万人(现役)。陆军1.76万人;海军5000人;空军3000人;准军事部队252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20辆;火炮约29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5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8艘。水面舰艇28艘。海航飞机19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70架。作战飞机34架;支援保障飞机35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