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拉 圭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联合参谋部和各军种司令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联合参谋部是国防部领导下的各军种协调机构,对部队无指挥权。各军种司令为本军种最高长官,负责本军种的作战指挥,军种参谋部为其参谋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军官军衔分3等10级。将官分为中将、少将,校官分为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准尉。实行志愿兵役制为主、义务兵役制为辅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为1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14 2.16 1.89
1993 115.7 2.56 2.21
1994 125 3.33 2.66
1995 122 3.20 2.62
1996 - 3.27*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56万人(现役)。陆军1.76万人;海军5000人;空军3000人;准军事部队252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20辆;火炮约29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5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8艘。水面舰艇28艘。海航飞机19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70架。作战飞机34架;支援保障飞机3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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