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尔  兰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最高国防咨询机构为国防委员会,成员有负责国防的国务部长、国防部长、参谋长、军务部长和军需部长。武装力量由陆、海、空3个军种组成,士兵由国防部长直接领导。实行志愿兵役制。士兵服役期:正规军最短3年(海军最短4年),预备役6年。士兵服役最高年限为60岁;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限:正规军为56~65岁,预备役为57~65岁。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502 5.297 1.06
1993 437.7 5.715 1.21
1994 520 6.221 1.20
1995 570 6.88 1.21
1996 - 7.24* -
1997 - 7.71*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1.27万人(现役);陆军1.05万人;海军1100人;空军1100人;预备役1.55万余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115辆;火炮约110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21部;防空导弹发射装置7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7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纺40架。作战飞机35架;支援保障飞机4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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