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马 尼 亚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最高国防委员会,由总统任主席,政府总理任副主席。国防部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国防工作的中央权力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最高国防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政策。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为总参谋部,负责军队的指挥和训练。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军、海军、国土防空军3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陆军、空军服役期12个月,海军服役期18个月。军官军衔分3等11级。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最高服役年限:将官和校官60岁,尉官45岁。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3 247 5.54 2.24
1994 260 7.16 2.75
1995 280 8.72 3.11
1996 - 7.49*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24.7万人(现役)。陆军约13万人;海军1.85万人;国土防空军(空军)1.85万人;预备役
42.7万人;准军事部队约8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3260余辆;火炮约2430门。导弹:地对地导弹发射装置21部;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520部;反空导弹发射装置520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约150艘。水面舰艇145艘;潜艇 常规潜艇1艘;海航飞机:直升机7架。
海军陆战步兵和岸防部队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243辆;火炮222门。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770架。作战飞机384架;支援保障飞机385架。导弹: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2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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