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内阁。总统府国防委员会为最高国防咨询机构。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负责全军的建设、战备和训练工作。国防部下辖总监部、法律部、人事部、训练部、后勤部。武装力量只设陆军1个军种,航空兵(空军)隶属于陆军。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7个月,退役后10年内要接受30天的预备役复训。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0 1576 15.4 0.98
1991 1650 16.8 1.02
1992 1852 18 0.97
1993 1821 18 0.99
1994 1980 19 0.96
1995 2060 21 1.02
1996 - 21* -
1996 - 22*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5.6万人(现役)。陆军5.15万人;空军(陆军航空兵)4300人;预备役约105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650余辆;火炮约265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179部;海上联队舰艇10余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180余架。作战飞机53架;支援保障飞机130架;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8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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