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 埔 寨
国防体制 国王是国家军队最高司令,但不指挥军队。最高军事决策机构为柬埔寨武装部队(又称柬埔寨国民军)总司令部。总司令通过国防部对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武装力量由原柬埔寨民族独立军、高棉人民解放军和金边政权人民军组成。国防部既是总司令部的办事机构,又是军队的最高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参谋部负责全军的作战指挥、后勤供应和技术保障。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年龄18~35岁。服役期:陆军5年,海军18个月。军官军衔分将、校、尉3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3 |
24 |
0.64 |
2.67 |
1994 |
26 |
1.31 |
5.04 |
1995 |
27 |
1.26 |
4.67 |
1996 |
- |
1.16*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8.8万人(现役)。陆军约3.6万人;海军1200人;空军500人;地方部队约5万人;准军事部队约10万名民兵。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510辆以上;火炮约430门;导弹:防空导弹若干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0艘以上。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50架;作战飞机:战斗机约20架;支援保障飞机29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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