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国防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它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军事领导机关,另一方面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党和国家的最高军事决策和军事指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与发展需要,确定国家军事战略,领导和组织国防与军队建设;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统帅机关,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实施对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其他成员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根据主席提名决定;任期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是群众武装建设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批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民兵动员和复转、退伍人员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部门,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凡需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后再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并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分别办理。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委的领导。总参谋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的军事领导机关。总政治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总后勤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武警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部队;民兵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中国武装力量的基本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现役士兵由义务兵和志愿兵组成,陆军服役期限为3年,海、空军服役期限为4年,其中陆军可超期服役1~2年,海、空军可超期服役1年。志愿兵包括军士和军士长,其服役期限为服满5年现役后,从改为志愿兵之日起再服8~12年。军官服役最高年龄分别为: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师级50岁、军级55岁、大军区副职63岁、大军区正职65岁。军官军衔为3等10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文职干部是军队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由现役军官改为文职干部的均保留军籍。

中国军情

·中央军委主席·

习近平
习近平

·中央军委副主席·

 

许其亮

张又侠

许其亮      张又侠

·中央军委委员·

魏凤和  李作成  苗华  张升民

·军兵种·

中国陆军   中国海军  中国空军  火箭军

·五大战区·

东部战区  南部战区  西部战区  北部战区  中部战区

·民兵预备役部队·

中国民兵  预备役部队

·中国武装警察部队·

内卫部队  边防部队  消防部队  水电部队
黄金部队  交通部队  森林部队


中国武装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是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中历史最久,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历次作战中发挥最出色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种抢险救灾中的中坚力量。
    陆军主要担负陆地作战任务,目前设置独立的陆军领导机关,领导机关职能由陆军总部代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
    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组成。步兵徒步或乘装甲输送车、步兵战车实施机动和作战,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步兵)组成。装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装甲车、保障车辆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突击任务。炮兵以各种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基本装备,遂行对空作战任务。陆军航空兵装备攻击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专用直升机及轻型固定翼飞机,遂行空中机动和支援地面作战任务。工程兵担负工程保障任务,由工兵、舟桥、建筑、伪装、野战给水工程、工程维护等专业部(分)队组成。防化兵担负防化保障任务,由防化、喷火、发烟等部(分)队组成。通信兵担负军事通信任务,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术保障、航空兵导航和军邮勤务等专业部(分)队组成。陆军按其担负的任务还划分为野战机动部队、海防部队、边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野战机动部队的编制序列一般是: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海防部队、边防部队和警卫警备部队,根据担负的作战任务和地理条件,确定编组方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8月1日,建立之初仅由陆军组成。它经历了中国工农革命军、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和新四军等阶段,在1946年10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十年土地革命战争以后,继续了八年抗日战争,四年解放战争,战胜强大的国内外敌人,夺取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
    现陆军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炮兵(地面炮兵、高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讯兵、防化兵和侦察、电子对抗、汽车、测绘、气象等专业部队组成。
    陆军的编制序列为军种总部,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
    测绘兵
    1950年5月11日,中央军委决定,测绘兵领导机关在北京正式成立。从此,测绘兵作为一个独立的兵种出现在人民解放军序列中。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至20世纪末,人民解放军测绘部队已建立起了完整的军事测绘体系,拥有生产、科研、教育、训练、技术装备、测勤保障等方面雄厚的力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坐标系与高程系;建立了国家天文大地控制网、重力控制网和高精度空间网。测绘部队广泛运用卫星定位、遥感测量、数字地图和军事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军事测绘整体水平和作战测绘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
    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是我军承担抗洪抢险任务的重要突击力量,具有组织严密、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优势,在抢险救灾中发挥着打头阵、当骨干的特殊作用。
    至2002年5月,沈阳军区某集团军工兵团等19支工程兵部队被解放军总参谋部确定为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担负着全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珠江、闽江等7大流域、9条江河和两大湖泊的抗洪抢险任务。在抗洪抢险中,它们将主要运用专业技术和装备器材,完成危工险段堤防的险情探查、护坡抢险、封堵决口以及水上救护、爆破分洪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抗洪抢险时,他们将统一佩戴由“钩镐与船桨”和“KHYJ”字母组成的红色臂章。
    自1998年30万解放军官兵和人民群众一起以血肉之躯战胜了特大洪水之后,总参谋部就决定,在工程兵部队的基础上,打造一支具备抗洪专业技能的力量,改变往日的人海战术。2000年,总参谋部确定一批工兵和舟桥专业部队为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确定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批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是总部在不增加编制员额、不改变原有战备训练任务、不改变现行领导指挥关系的前提下确定的。这些部队在今后的训练中,将增加抗洪抢险专业技术训练内容和综合演练,力求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将这19支工程兵部队建设成为装备精良、技术先进、训练有素、专业娴熟、反应快速、抢险救灾能力强,既能进行各种作战工程保障,又能完成抗洪抢险任务的专业应急突击力量。作为人民解放军非战争行动训练的主要内容之一,抗洪抢险已正式被列入自2002年起全面实施的我军新一代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

    海军是人民解放军中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海军是海上作战的主力,具有在水面、水中、空中作战的能力。   
    海军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和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部(分)队组成。海军下辖北海、东海、南海三个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舰队下辖基地、水警区、舰艇支队、舰艇大队等。潜艇部队编有常规动力潜艇部队和核动力潜艇部队,具有水下攻击和一定的核反击能力。担负战略核反击任务的核动力潜艇部队,直接由中央军委指挥。水面舰艇部队编有战斗舰艇部队和勤务舰船部队,具有在海上进行反舰、反潜、防空、水雷战和对岸攻击等作战能力。海军航空兵编有轰炸航空兵、歼击轰炸航空兵、强击航空兵、歼击航空兵、反潜航空兵、侦察航空兵部队和警戒、电子对抗、运输、救护、空中加油等保障部(分)队,具有侦察、警戒、反舰、反潜、防空等作战能力,其编制序列为:航空兵部,舰队航空兵,航空兵师、团。海军岸防兵编有岸舰导弹部队和海岸炮兵部队,具有海岸防御作战能力。海军陆战队编有陆战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侦察、防化、通信等部(分)队,是实施两栖作战的快速突击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是在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1949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热烈庆祝“重庆”号巡洋舰官兵起义,指出中国人民必须建设自己强大的国防,除了陆军,还必须建立自己的空军和海军。1949年4月4日,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奉中央军委命令,到达江苏省泰县白马庙乡,建立渡江战役指挥部,接受国民党起义投诚舰艇,组建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部队。1949年4月23日,华东军区海军领导机构在白马庙乡成立,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委,人民海军从此诞生。1989年3月,中央军委批准确定1949年4月23日为人民海军成立日。
    1950年4月14日,海军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和指挥的海军部队最高领导机关,肖劲光任司令员,刘道生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同年任命王宏坤为副司令员,罗舜初为参谋长,后相继组建了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1953年2月,毛泽东主席视察海军舰艇部队,为5艘舰艇写下了5张同样的题词:“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我们一定要建立强大的海军!”。50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人民海军不断发展壮大。陆续组建了海军水面舰艇部队、海军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五大兵种体系。
    海军水面舰艇兵力包括驱逐舰、护卫舰、导弹艇、鱼雷艇和各种勤务舰船等。海军潜艇兵力包括常规动力潜艇、核潜艇等。海军航空兵作为重点发展的兵力之一,至1955年底,基本形成了以岸基航空兵为主的海空作战防御体系。海军岸防部队是部署在沿海重要地段,参加沿岸防御作战的兵种。海军陆战队是担负登陆作战任务的兵种,成为海军第五个兵种。此外,海军还陆续组建了各种专业勤务部队,包括观察、侦察、通信、工程、航海保障、水文气象、防险救生、防化、后勤供应和装备修理等部队,其任务是保障海军各兵力顺利进行战斗活动。
    从1978年开始,人民海军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科学地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及其发展趋势,领导我军建设完成了战略性的转变。邓小平同志指出“建立一支强大的具有现代战斗能力的海军”,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海军建设的根本要求。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新形势下的海军建设与发展更予以高度重视,号召要“建设祖国的海上长城”。1955年10月,军委主席江泽民等军委领导集体视察海军部队、观看海上演习并作重要指示,进一步为新时期的海军建设指明了方向,使海军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首先,在武器装备建设方面有了长足发展。以新型驱逐舰、新型潜艇、新型战斗机为代表的新一代主战装备,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新型导弹、鱼雷、舰炮,电子战装备等武器系统陆续交付使用。现在,人民海军已拥有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护卫艇、导弹快艇、猎潜艇、常规潜艇和核潜艇等主战舰艇,质量不断提高。海军航空兵现已装备了轰炸机、巡逻机、电子干扰机、水上飞机、运输机等勤务飞机。海防导弹形成系列,不仅有岸对舰导弹、舰对舰导弹,还有舰对空导弹、空对舰导弹、空对空导弹等。
    其次,在后勤保障方面已初步形成现代化保障体系。目前,已建成一批“军港城”、“机场网”、“仓库群”。完成了潜艇基地、水面舰艇基地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驻香港舰艇大队后方基地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海军后勤部队拥有的大型油水船、测量船、打捞救生船、运输船、拖船、医院船等多种勤务舰船的吨位比20世纪70年代增加了2倍。
    再次,科研成果大量应用于装备建设中。改革开放后,海军积极利用国内的先进科技成果和有选择地引进国外新技术,对现役装备加以改进,提高研制装备的起点,取得科研成果8000多项。这些科研成果被应用到装备建设当中,实现了直升机上舰、电子战上舰、新型舰炮上舰、战术软件上舰、深水炸弹反潜武器系统化、舰舰导弹超视距、鱼雷加装智能头、护卫舰全封闭等几十项关键技术的突破,海军装备的战斗力水平成倍增长。   
    同时,人民海军在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支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中亦起到重要作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海军先后出动舰船20多万艘次,完成了大量海上抢险救灾、护渔护航、保障海洋科研、支援海上运输和海洋工程建设、进行海洋测量和海洋大气观测、建设无线电导航系统和其他各种助航标志等任务,为国家海上交通、海洋开发建设事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近20多年来,人民海军还参加抢险救灾12000多次,援救人员6万多人次,救助国内外遇险船只7600多艘。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人民解放军空军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国土防空,保卫国家领空和重要目标的空中安全;组织相对独立的空中进攻作战;在联合战役中,独立或协同陆军、海军和第二炮兵作战,抗击敌人从空中入侵,或从空中对敌实施打击。空军实行空防合一的体制,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以及通信、雷达、电子对抗、防化、技术侦察等专业部(分)队组成。
    航空兵由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航空兵及保障部(分)队组成,通常按师、团、大队、中队体制编成。航空兵师一般下辖2个至3个航空兵团和驻地场站,航空兵团是基本战术单位。由于武器装备和担负的任务不同,各类航空兵团编制飞机数量,通常在20架至40架之间不等;飞机和飞行员(机组)之比,通常是1:1.2。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通常按师(旅)、团、营、连体制编成。空降兵按军、师、团、营、连体制编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同新中国一起诞生的。新中国成立前夕,解放军担负防空作战任务的部队只有1个飞行中队和8个野战高射炮团。1949年3月,为统一领导全国的航空工作,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军委航空局,隶属于军委作战部。1949年7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正式决定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7月6日,中央军委决定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10月25日中央军委正式任命刘亚楼为空军司令员,肖华为空军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王秉璋为空军参谋长。11月11日,中央军委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原军委航空局着即取消。以后把11月11日定为人民空军成立日。
    空军领导机关组成后,随即从陆军调来整师整团的部队组成空军部队,首先开始创办航校。从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以从陆军调来的建制部队、优秀指挥员和原东北航校的人员为骨干,吸收了一批知识分子和原国民党航空技术人员参加,新办起了第一批共6所航校,加紧培训航空学员。1950年6月,以航校第一期速成班毕业学员为主,组建了由歼击、轰炸、强击、侦察、运输等航空兵师、团和新的航空院校,并以各大军区航空处为基础,成立了各军区空军领导机关。于是人民空军在短期内,就成为一支组织严密,富有战斗力的新军种。
    人民空军成立几十年来,在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和关心下,走过了光辉的发展历程,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航空兵部队为主体,包括高炮、地空导弹、空降兵等作战部队,以及雷达、通信等保障部队合成的军种。航空兵已经具备了一定水平的远程作战、高速机动、猛烈突击和对空防御能力,整体战斗力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地面部队诸兵种也日趋现代化,空降兵具备了随时能走、到处能降、降即能打的全方位作战能力;雷达情报网已基本覆盖全国领空;通信、气象保障现代化程度和保障能力逐年提高;地面防空部队实现了导弹营、高炮连指挥自动化。
    在几十年的历程中,人民空军把科技强军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提出:向科学技术要战斗力,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空军现代化建设。广大科研人员和空军官兵围绕航空、导弹、雷达、气象、通讯、导航、指挥自动化、遥测遥控等科研项目,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取得丰硕成果。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空军新型武器装备研制获得重大突破。一批批新型飞机、地空导弹、地面雷达和自动化作战指挥系统等陆续装备部队;自行研制成功的拥有低、中、高空、超低空、大机动、核取样等多种型号的无人靶机,为空军众多的退役飞机找到了出路,令世界航空界所瞩目;新研制的激光、电子、红外线模拟器及“三维飞行模拟器”等使飞行模拟训练从机电模拟发展到激光、电子计算机模拟,从技术模拟发展到战术、战役模拟,大大降低了训练消耗,提高了训练质量;航空维修的科学检测水平也已走向世界。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原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前身第二炮兵,成立于 1966年7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批准,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始终由中央军委直接掌握,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 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这支掌握着“大国利剑”的神秘部队从诞生伊始便肩负着保障中华民族根本生存利益的重任,可以说,对于潜在的敌对势 力而言,“二炮”堪比古希腊神话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震慑敌人的最有力杀手锏。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三个军种和第二炮兵一个独立兵种组成,“二炮”虽然与陆海空三军同为正大军区级,但是相比陆海空三军的军种身份,“二炮”的兵种身份还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作为直属中央军委掌控 的战略部队,“二炮”除了身穿陆军制服外,实际上和陆军集团军没有关联,之所以使用“二炮”的名称,主要是成立之初考虑到保密等问题的需要。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简称“二炮”),由地地战略核导弹部队、战役战术常规导弹部队及相应保障部(分)队组成,是一支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指挥的战略性兵种。现已初步形成核常兼备、射程衔接、威力和效能明显增强的武器装备体系,具备精确、机动、全天候的战略反击本领。

    第二炮兵是伴随着我国“两弹一星”成功的步伐而诞生的。1956年,中共中央做出了研制“两弹一星”的重大战略决策;1957年,负责培训战略导弹部队指挥干部和技术干部的“炮兵教导大队”在国防部第五研究所正式组建;1959年,中国第一支战略导弹部队“地地导弹营”成立,这是我国战略导弹部队的雏形,被周恩来总理称为“东风第一枝”,同时,“西安炮兵学校”开始为战略导弹部队培养高技术人才;1960年,我国仿制的第一种地地导弹“东风一号”试验发射成功,标志着战略导弹部队战斗力基本形成。 

    1966年7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宣告第二炮兵正式成立。第二炮兵的名字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的,后来它被世人称作中国战略导弹部队。同年7月4日,中央军委下达毛泽东主席签发的任命书——任命向守志为第二炮兵司令员,李天焕为政委。同年10月,战略导弹部队用我国自行研制的地地导弹“东风二号”,成功地完成了导弹与核武器结合试验,结束了我国“有枪无弹”的历史,我国导弹核力量由此形成。

    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战略导弹部队组织了规模宏大的导弹团远距离机动作战实弹发射演习。1978年以后,第二炮兵进入了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新时期。1980年,我国在太平洋海域成功进行了洲际运载火箭的全程飞行试验;随后,第二炮兵使用导弹武器进行了首次战役合成训练演习;1984年,二炮开始担负战备值班任务;同年10月1日,第二炮兵第一次公开接受检阅。进入20世纪90年代,根据世界战略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央军委果断决策在第二炮兵组建地地常规导弹部队。

    1996年3月,第二炮兵接受了中央军委赋予的向东南海域进行导弹发射的训练任务。这是二炮首次公开展示其战斗力。

    1999年8月2日,新华社庄严向世界宣布,中国在本国境内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新型远程地地导弹发射试验。这是中国战略导弹部队迈向现代化、实现质量建设的重要标志。

    1999年10月1日,当第二炮兵受阅方队再次走过国庆五十周年的天安门时,人们发现,中国的战略导弹家族变大了,导弹的个头变小了。这一变化,标志着中国战略导弹部队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进展。

    近年来,中国战略导弹部队取得了近千项科技成果。“导弹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研制成功,使部队测探技术一步跨入世界先进行例;“导弹控制系统”、“电子化指挥系统”、“通用文电处理系统”等重要系列成果,填补了不同型号导弹旅固定和机动作战电子化指挥的空白。在气象、测地、防化、后勤保障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大批成果,这些成果有90%以上得到推广应用。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战略导弹部队武器装备初步形成固体与液体并存,核导弹与常规导弹兼有,近程、中程、远程和洲际导弹齐备的武器系列。

    二炮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主要表现在(2002年资料):多次参加战役演习、实弹发射等重大任务,均取得优异成绩;国防工程建设合格率100%,创造二炮工程建设新纪录;作战保障体制进一步优化,手段日趋完善;作战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形成了比较系统、配套实用的作战理论和战法体系;部队训练改革深入扎实,群众性科技练兵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一批旅团级单位跨入军事训练一级单位;初步形成了多种型号导弹武器装备系列;部队快速机动能力和准确打击目标能力迅速提高,整体作战能力明显增强。

    伴随着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部队初步形成了专业门类齐全、保障能力较强、发挥作用明显、具有相当规模、与现代化武器装备相适应的导弹专业人才队伍。据统计,二炮干部队伍大专以上学历占82%,科技干部占干部总数的一半以上。

    2015年12月31日,中央军委举行仪式,将第二炮兵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部队,并授予军旗,第二炮兵也由原来的战略性独立兵种,上升为独立军种。 从“二炮”到“火箭军”,这反映了中国核力量的发展历程。

    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大会在八一大楼隆重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陆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授予军旗并致训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6月19日,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内卫部队由各总队和机动师组成。武警部队根据人民解放军的建军思想、宗旨、原则,按照其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武警部队特点进行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武警部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设总部、总队(师)、支队(团)三级领导机关。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领导管理武警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在中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区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和指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设在北京,各省(市、区)设有武警总队(师级),各地(市、州、盟)设有武警支队(团级),各县(市)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和平时期,武警部队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具体负责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来访重要外宾,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警卫;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对铁路主要干线上的重要桥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桥梁实施武装防守保护;对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实施武装巡查警戒。处置突发事件,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主要有黄金地质勘察、森林防火灭火,参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遇有严重灾害时,参加抢险救灾。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其前身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建国初期,国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及公安武装,以后其名称和领导体制几经变化。1951年,中央军委曾决定将全国内卫边防、地方公安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由中央军委管辖。1957年,中共中央决定将“公安军”更名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1958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1963年,中共中央批准罗瑞卿所作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名为公安部队问题的报告》。改名后,其建制属公安部,由中央军委和公安部双重领导。1979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乌兰夫在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其中指出,要把现行的义务兵役制与地方职业民警制两种体制统一起来,一律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体制,组成一支统一的边防武装警察队伍。此后,人民边防武装警察即按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建设。
    1982年6月19日,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地方内卫任务及内卫值勤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边防、消防等警种统一起来,重新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来根据形势需要,将交通、水电、黄金三支基建部队一并编为武警系列)。1983年4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成立,李刚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首任司令员,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兼任首任政治委员。

中国台湾省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2041 100 4.90
1993 2260 119.4 5.28
1994 2420 112.7 4.66
1995 2620 131 5.00
1996 - 136* -
1997 - 108*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37.6万人(现役)。
陆军约24万人。主要编成为:
陆军总司令部:3个军团部(第6军团部1个,第8军团部1个,第10军团部1个);4个防卫部(金门防卫部1个,马祖防卫部1个,澎湖防卫部1个,花东防卫部1个);4个指挥部(空降特战司令部1个,防空导弹指挥部1个,莒光指挥部1个,东引指挥部1个);12个师(步兵师10个,机械化师2个);13个旅/群(独立装甲旅6个,空降旅2个,防空导弹群2个,陆军航空兵群2个,坦克群1个);陆军航空兵中队6个。陆军预备役编成为7个轻装步兵师。
海军6.8万人。主要编成为:
海军总司令部:3个海军区;东海岸舰队;8个艇队(潜水舰队1个,战斗艇队7个);海军航空兵辖1个海上巡逻机中队和若干个反潜直升机中队;海军陆战队辖2个陆战师和若干支援部队,3万人;岸防部队辖1个岸对舰导弹营。
空军6.8万人。主要编成为:
空军总司令部:8个飞行联队;22个飞行中队(战斗机中队13个,运输机中队7个,侦察机中队1个,搜索与救援直升机中队1个)。预备役约166万人:陆军预备役150万人,海军预备役3.25万人,海军陆战队预备役3.5万人,空军预备役9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2700余辆。
1. 坦克1530余辆。①主战坦克630余辆:M60A3型80辆,M48A5型100辆,M48H型"勇虎"式450辆。②轻型坦克905辆:M-24型230辆,M-42型(含T-64型)675辆。
2.装甲车辆1170余辆。①步兵战车225辆:M113型。②装甲输送车950辆:M113型650辆,美制V-150型"突击队员"式300辆。
火炮3510余门:
1. 榴弹炮1375门:105毫米美制M108型(自行式)100门,美制M101型(T-64型)650门,155毫米T-69型(自行式)45门,M-59型90门,美制M109A2型(自行式)110门,美制M114型(T-65型)250门,203毫米美制M110型(自行式)60门,美制M115型70门。
2.多管火箭炮约150门:117毫米"工蜂"-6式(45管自行式),125毫米"工蜂"-3式和"工蜂"-4式(40管牵引式)。
3. 迫击炮1000门以上:80毫米M-29型(部分自行式),107毫米M-30型等。
4. 无坐力炮500门以上:75毫米M-20型、90毫米M-67型、106毫米T-51型和美制M40A1型。
5. 高射炮490余门:40毫米M-1型,M-42型(自行式);90毫米M-2型。
导弹:
1. 反坦克导弹发射具约1000部:"昆吾"式,美制"陶"式。
2. 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42部以上(防空导弹2000余枚):美制"小桷树"式2部,美制"
奈基"式40部,美制"霍克"式100部,"天弓"-1型和"天弓"-2型若干部。
陆航飞机约230架。
海军武器装备:水面舰艇约600艘。
1、水面作战舰艇92艘:导弹驱逐舰19艘;导弹护卫舰5艘;护卫舰15艘;导弹艇53艘。
2、两栖战及扫布雷舰艇约440艘:其中扫雷艇16艘;两栖指挥舰1艘;坦克登陆艇14艘;中型登陆艇5艘;通用登陆艇22艘;车辆与人员登陆艇120艘;机械化登陆艇260艘。
3、其他舰船65艘。`航海飞机63架。
海军陆战队装备:两栖装甲输送车若干辆;牵引火炮若干门;无坐力炮若干门。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650架。作战飞机430架。其中战斗轰炸机50架:F-104型。战斗机317架:IDF"经国"号42架,F-5型275架。战斗侦察机6架:RF-104G型。战斗教练机59架:AT-3型。支援保障飞机约220架。导弹;空对地(舰)导弹若干枚。全部为美制AGM-65A型"幼畜"式。空对空导弹若干枚:AIM-4D型"猎鹰"式,AIM-9型"响尾蛇"式,以色列制"蜻蜓"式,"天剑"-2型。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各型巡逻艇50余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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