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  拉  克    

国防体制
  伊拉克革命指挥委员会主席为共和国总统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伊拉克复兴社会党地区领导机构军事局是国家最高军事决策机关。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全国分成3个军区(第1军区、第2军区、第3军区,也称北部军区、中部军区、南部军区)。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为18~24个月。
(暂空)

设为主页】【打印】【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