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本
国防体制 内阁总理大臣是国防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和自卫队的最高统帅,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安全保障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审议机构;防卫厅是在内阁总理大臣直接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防卫厅长官通过各自卫队参谋长对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实施领导和指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协助防卫厅长官对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进行统一协调。日本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在军事部门服务的文职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正规部队分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实行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上等兵(含)以下实行任期制:陆上自卫队2年(专业技术兵为3年),
海上自卫和航空自卫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本人自愿并经审查合格后,任期可延长2年。军士和军官为职业军人,实行退休制。各级退休年龄分别为:将官60岁,上校55岁,中校至上士54岁,中士以下53岁。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日元) |
军费开支(亿日/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0 |
4172000 |
41593/297 |
0.997 |
1991 |
4596000 |
43860/337 |
0.954 |
1992 |
4837000 |
45518/360 |
0.941 |
1993 |
4953000 |
46406/418 |
0.937 |
1994 |
4885000 |
46835/459 |
0.959 |
1995 |
4928000 |
47236/502 |
0.959 |
1996 |
4960000 |
48455/475* |
0.9776 |
1997 |
- |
49850/468*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4.25万人(现役,编制员额27.38万人,满员率为88.6%)。陆军15.25万人(满员率84.7%);海军:4.41万人(满员率95.8%);空军4.59万人(满员率96.5%);预备役4.8万人;准军事部队:1.2万人,隶属海上保安厅。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160辆;火炮:约5390门。导弹:岸对舰导弹约60枚;反坦克导弹约650枚;陆航飞机:约490架。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56艘。水面舰艇130艘;潜艇:常规潜艇17艘;海航飞机390余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870余架。作战飞机:420余架;支援保障飞机:450余架。导弹:空对地导弹若干枚;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26余部以上。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各种船艇:约510艘;各种飞机62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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