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本   

国防体制
  内阁总理大臣是国防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和自卫队的最高统帅,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安全保障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审议机构;防卫厅是在内阁总理大臣直接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防卫厅长官通过各自卫队参谋长对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实施领导和指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协助防卫厅长官对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进行统一协调。日本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在军事部门服务的文职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正规部队分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实行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上等兵(含)以下实行任期制:陆上自卫队2年(专业技术兵为3年), 海上自卫和航空自卫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本人自愿并经审查合格后,任期可延长2年。军士和军官为职业军人,实行退休制。各级退休年龄分别为:将官60岁,上校55岁,中校至上士54岁,中士以下53岁。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日元) 军费开支(亿日/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0 4172000 41593/297 0.997
1991 4596000 43860/337 0.954
1992 4837000 45518/360 0.941
1993 4953000 46406/418 0.937
1994 4885000 46835/459 0.959
1995 4928000 47236/502 0.959
1996 4960000 48455/475* 0.9776
1997 - 49850/468*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4.25万人(现役,编制员额27.38万人,满员率为88.6%)。陆军15.25万人(满员率84.7%);海军:4.41万人(满员率95.8%);空军4.59万人(满员率96.5%);预备役4.8万人;准军事部队:1.2万人,隶属海上保安厅。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160辆;火炮:约5390门。导弹:岸对舰导弹约60枚;反坦克导弹约650枚;陆航飞机:约490架。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56艘。水面舰艇130艘;潜艇:常规潜艇17艘;海航飞机390余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870余架。作战飞机:420余架;支援保障飞机:450余架。导弹:空对地导弹若干枚;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26余部以上。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各种船艇:约510艘;各种飞机62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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