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 里 兰 卡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和陆、海、空三军司令部对全军实施领导和指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最高国防决策机构,成员有国防部长,国家安全部长,陆军、海军、空军司令,警察总监等,主席由总统兼任。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部队和警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1 92.8 4.50* 4.85
1992 97 5.472 5.64
1993 102.7 4.98 4.85
1994 117 5.16 4.41
1995 127 6.24 4.91
1996 - 7.01*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11万余人(现役)。陆军:9万余人;海军:1万人;空军:1万人;预备役:4200人;准军事部队:11.02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50辆;火炮:450余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50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100架。作战飞机42架;支援保障飞机57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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