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耳 其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最高国防决策机构,由总统任主席。武装力量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最高军事委员会,由总理、总参谋长和陆、海、空军司令以及宪兵司令组成。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总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15个月。军官军衔分3等11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603 63 3.93
1993 1764 70.9 4.02
1994 1530 53 3.46
1995 1670 60 3.59
1996 - 57* -
1997 - 68*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64万人(现役)。陆军约52.5万人;海军5.1万人;空军6.3万人;预备役37.87万人;准军事部队18.22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8396辆以上;火炮约1367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943枚;防空导弹约900枚;陆航飞机451架。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00余艘。水面舰艇190艘;潜艇:常规潜艇:15艘;海航直升机24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750余架。作战飞机434架;支援保障飞机318架。
驻塞浦路斯部队武器装备(1个军):坦克和装甲车辆515辆;火炮555门;飞机9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宪兵队和国民警备队;飞机46架以上;海岸警备队:运输艇2艘,内海巡逻艇36艘,小型艇16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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