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威 特
国防体制 国家元首(埃米尔)为武装力量统帅。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构,负责国防行政事务。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主要为内政部下属的国民警卫队。实行志愿与义务相结合的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2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217 |
29 |
13.36 |
1993 |
230.6 |
30.1 |
13.05 |
1994 |
242 |
31 |
12.81 |
1995 |
267 |
31 |
11.61 |
1996 |
- |
29*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1.5万余人(现役,含外籍雇佣军1600人)。陆军1.1万人;海军约1800人;空军约2500人;预备役2.37人;国民警卫队约50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570辆;火炮约12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约120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约40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110架。作战飞机92架;支援保障飞机16架;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84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