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曼
国防体制 最高军事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由国家元首(苏丹)兼国防委员会主席。国家元首通过国防部指挥军队。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亿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0 |
106.2 |
19.3 |
18.17 |
1992 |
115 |
18 |
15.65 |
1993 |
116.9 |
19.2 |
16.42 |
1994 |
113 |
20 |
17.70 |
1995 |
122 |
18 |
14.75 |
1996 |
- |
18*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4.4万人(现役)。陆军2.5万人;海军4200人;空军4100人;王室卫队6500人;准军事部队44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190余辆。火炮210余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器68部;防空导弹发射器62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2艘;水面作战舰艇5艘;两栖战舰艇6艘;其他舰艇11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106架。作战飞机42架;支援保障飞机64架。导弹: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28枚。 王室卫队武器装备:轻型坦克9辆;装甲输送车23辆。"标枪"式防空导弹若干枚。王室快艇1艘;运输舰2艘。固定翼飞机5架,直升机6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装甲输送车15辆。内海巡逻艇18艘。固定翼飞机4架,直升机9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