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加 拉 国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负责军费预算、军工生产和装备采购等行政事务,对军队无指挥权。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三军参谋长分别是各军种的最高指挥官。准军事部队受内政部管辖,平时负责边防、海防和国内治安,战时配合正规军作战。实行志愿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一般为20年。军官军衔分3等8级。将官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万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0 217.1 3.27 1.51
1991 231.3 3.49 1.51
1992 233 3.55 1.52
1993 239.6 4.61 1.92
1994 256 4.67 1.82
1995 280 5.00 1.79
1996 - 5.03*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11.8万人(现役)。陆军10.1万人;海军约1万人;空军6500人;准军事部队4.97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200辆;火炮约370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约60艘。主要作战舰艇20余艘;两栖战及扫布雷舰艇13艘;其他舰艇24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150架。作战飞机49架;支援保障飞机100余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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