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南    

国防体制
  国家主席为人民武装力量统帅,并兼任国防与安全会议主席。越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经济总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生产经营。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人民自卫队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海、空和防空军4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专业技术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视需要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军官军衔分3等12级。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60 7.2 4.50
1993 176 7.2 4.09
1994 191 9 4.71
1995 213 9.75 4.58
1996 - 10*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57万余人。陆军50万人;海军约4.2万人;空军约1.5万人;防空军1.5万人;预备役:战略后备军动员潜力为300万至400万人;准军事部队约500万人(包括预备役的人民自卫队)。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3400辆以上;火炮11040门上;导弹:反坦克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若干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20余艘。水面作战舰艇36艘;两栖战及布雷舰艇48艘;其他舰船40余艘;海航飞机约22架。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430架。作战飞机约230架。导弹: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若干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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