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  内  亚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武装力量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宪兵、共和国卫队和民兵。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和国卫队和民兵。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2年。军官军衔分3等8级。将官分为少将、准将,校官分为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32 3900 1.22
1993 34 4300 1.26
1994 36 4800 1.33
1995 38 5200 1.37
1996 - 4400*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9700人(现役)。陆军8500人;海军400人;空军800人;准军事部队96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及装甲车辆125辆;火炮70门以上;导弹:地空导弹若干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9艘。巡逻艇9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20架。作战飞机:战斗机10架;支援保障飞机1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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