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 内 亚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武装力量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宪兵、共和国卫队和民兵。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和国卫队和民兵。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2年。军官军衔分3等8级。将官分为少将、准将,校官分为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32 |
3900 |
1.22 |
1993 |
34 |
4300 |
1.26 |
1994 |
36 |
4800 |
1.33 |
1995 |
38 |
5200 |
1.37 |
1996 |
- |
4400*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9700人(现役)。陆军8500人;海军400人;空军800人;准军事部队96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及装甲车辆125辆;火炮70门以上;导弹:地空导弹若干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9艘。巡逻艇9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20架。作战飞机:战斗机10架;支援保障飞机1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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