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拉  维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陆军司令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只设陆军1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机动警察队。实行志愿兵役制。服役期7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9 1940 1.02
1993 18.2 2100 1.15
1994 16 2100 1.31
1995 18 2100 1.17
1996 - 2400*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9800人(现役)。陆军9800人;预备役1000人;准军事部队1000人(机动警察队)。
陆军武器装备:装甲车辆41辆;火炮约20门;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5部;海上联队装备:巡逻艇3艘以上;陆航飞机14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装甲车8辆:英制"肖兰"式;各型飞机1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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