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里 求 斯
国防体制 总督任武装力量司令,实权掌握在总理手中。武装力量由航空警察联队、特种机动警察部队和海岸警卫队组成。无正规军。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31 |
1130 |
0.36 |
1993 |
23.8 |
1020 |
0.43 |
1994 |
25 |
1100 |
0.44 |
1995 |
27 |
1400 |
0.52 |
1996 |
- |
1600* |
- |
*表示国防预算。 准军事部队约2000人。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特种机动警察部队装备:VAB型装甲输送车10辆,81毫米迫击炮2门;航空警察联队装备:法制SA-316B型"云雀"式直升机2架。 海岸警备队装备:近海巡逻艇4艘;海上巡逻机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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