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总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人民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宪兵队。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18个月。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30 3100 1.03
1993 33.7 22200 6.59
1994 42 5400 1.29
1995 45 4900 1.09
1996 - 5200*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2.1万人(现役)。陆军2万人;海军500人;空军5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装甲车辆110余辆;火炮64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8艘。
空军武器装备:各型飞机约40架。作战飞机:战斗机12架;支援保障飞机25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海上警察装备近海巡逻快艇5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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