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  巴  布  韦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长和陆、空军司令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军和空军2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警察部队、警察支援队和民兵。实行征兵制。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54 2.248 4.16
1993 54 2.04 3.78
1994 55 1.96 3.56
1995 55 2.33 4.24
1996 - 2.51*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4.3万人(现役)。陆军约3.9万人(正在裁减);空军4000人;准军事部队2.28万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240余辆;火炮约220门;导弹:防空导弹30枚。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130余架。作战飞机77架;支援保障飞机5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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