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特 迪 瓦
国防体制 总统兼武装力量总司令。国家武装部队和宪兵是独立后由法国帮助建立的,最高聘用法国军官,后逐步由本国军官取代。防务委员会为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总统卫队(现役)、宪兵(现役)、民兵和军事消防队。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6个月。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100 |
14330 |
1.43 |
1993 |
88.4 |
9800 |
1.11 |
1994 |
92 |
9000 |
0.97 |
1995 |
98 |
9800 |
1.00 |
1996 |
- |
9600*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1.4万人(现役)。陆军6800人;海国约900人;空军700人;预备役1.2万人;准军事部队78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50余辆;火炮41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5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24架。作战飞机:防暴机5架;支援保障飞机19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