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 桑 比 克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1994年大选后,莫桑比克武装力量进行了重大改组。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为国防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征兵制,服役期2年。紧急状态下可延长服役期。 军
费 比 例
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
军费开支(万美元) |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
1992 |
11 |
10100 |
9.18 |
1993 |
14.1 |
11800 |
8.37 |
1994 |
15 |
10500 |
7.00 |
1995 |
16 |
5800 |
3.63 |
1996 |
- |
6500* |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3.5万人(现役)。陆军3万人;海军不足1000人;空军40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400辆;火炮724门以上;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若干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6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71架以上;作战飞机47架以上;支援保障飞机24架;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0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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