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  桑  比  克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1994年大选后,莫桑比克武装力量进行了重大改组。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武装力量为国防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征兵制,服役期2年。紧急状态下可延长服役期。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万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11 10100 9.18
1993 14.1 11800 8.37
1994 15 10500 7.00
1995 16 5800 3.63
1996 - 6500*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3.5万人(现役)。陆军3万人;海军不足1000人;空军40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约400辆;火炮724门以上;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若干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6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71架以上;作战飞机47架以上;支援保障飞机24架;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0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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