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 日 利 亚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总司令。总统通过国防部和国防参谋长对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武装力量执行委员会为最高军事决策机构。国防部是武装力量最高行政机构。武装力量现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目前正在组建预备役部队。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0 324.3 2.843 0.88
1991 318.4 2.44 0.77
1992 320 2.55 0.80
1993 372.5 11.6 3.11
1994 410 12 2.93
1995 430 12 2.79
1996 - 6.85*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7.71万人(现役)。陆军6.2万人;海军5600人;空军9500人;准军事部队2000余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1030辆以上;火炮约890门;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64部。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120余艘。水面舰艇60余艘;海航直升机2架。
海岸警备队武器装备:小艇60余艘;气垫船5艘。
空军武器装备:各型飞机190余架。作战飞机107架;支援保障飞机85架;导弹:空空导弹若干枚。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装甲输送车70输以上;飞机8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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